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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3-05 发布者:生命科学学院 浏览次数:

长春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长师校字〔202373  2023714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或事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个层级建立。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指导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第六条 二级单位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科学合理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负责第一时间对实验室安全事故进行现场协调、应急处置和有效控制;及时、准确地向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第七条 实验室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主体。

第三章 安全事故预防、预警及响应

第八条 各单位应做好预防、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发生:

(一)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首先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合理配置实验设备、安全设施和应急器具,规范实验室安全行为、健全安全操作规程。

(三)对加热设备,压力容器,剧毒、高毒、强酸、致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

(四)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和实验人员的培训教育,经常开展实验室事故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实战能力。

(五)应对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六)重视实验人员健康检查,发现与实验室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立即报告、处置。

(七)严格执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对存在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及时发出预警通知,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九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响应

(一)事故现场人员是事故报告的责任人,所在单位为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

(二)责任人应在自救、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启动事故上报机制,责任单位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初步判定事故情况,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协助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处置;

(三)凡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第四章 主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条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按职责分工,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防止事态升级和扩大。

(一)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若发生火灾,首先应切断火源和电源,并立即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控制火源。

2.若局部起火,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等灭火。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3.若发生大面积火灾、实验人员已无法控制,应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同时根据火势情况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或消防部门(119)报警。

4.若有人员受伤,应立即向校医院或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如有未到人员应尽快确认其所在位置。

(二)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若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不能及时切断电源时,应用绝缘物挑开电线。未切断电源前,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

2.切断电源后,立即通知学校后勤服务处进行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

3.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后,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休克,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拨打急救电话(120)请求支援。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强碱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冲洗。若溅入眼内,立即用硼酸溶液冲洗。

2.强酸腐蚀。先用干净毛巾擦净伤处,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冲洗,再用水冲洗,最后涂上甘油。若溅入眼内,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3.液溴腐蚀。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涤伤处。

4.氢氟酸腐蚀。先用大量冷水冲洗,再以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镁涂在纱布上包扎。

5.苯酚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4体积10%的酒精与1体积三氯化铁混合液冲洗。

(四)剧毒药品中毒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气体中毒。应立即佩戴防毒面具,启动排风系统,将有毒气体排出;开窗通风,疏散学生,及时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严重程度联系医院救治。

2.发生入口中毒。应立即刺激催吐(可视情况采用 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或 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反复漱口;立即送医院救治。

(五)仪器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仪器设备漏电导致人员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电线。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治疗。

2.仪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质溢出。立刻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告知其他人员注意。

(六)病原微生物污染事故处置措施

1.立即关闭实验室,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闭。

2.迅速安排,对有关实验人员立即用75%的酒精或者碘伏消毒,然后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

3.对污染区域进行必要的安全处理。

(七)动物源疫病传播事故处置措施

1.实验动物发生传染病。立即视情况予以销毁或隔离治疗,对饲育室及实验区域采取严格的消毒、杀虫、灭鼠等措施。

2.实验动物烈性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必须立即隔离、处死患病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3.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预防和控制方案,对密切接触人员送往医院,进行医学观察、治疗等。

第五章 事故调查、处理及信息发布

第十一条 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做好事故过程、损失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整理、统计、记录工作。待事故现场调查完毕后,即可对现场进行善后处理并恢复其正常状态。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明事故原因,启动问责程序。

第十二条 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应在1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处理意见,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视事故严重程度进一步调查、公布事故处理结果。

第十三条 安全事故信息上报与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和全面,由学校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必要时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召开新闻发布会,其他各部门和个人不得越权接受采访和发布信息。

第六章

第十四条 本预案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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