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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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位授权点培养目标

系统掌握生物学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与方法,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培养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学术型、应用型高层次生物学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富于创新精神,善于开拓进取;

2.掌握扎实的生物学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了解生物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动态,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

3.能够使用英语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文献,并能准确地撰写英文科研论文摘要;

4.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能力。

二、学位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点,我校制定了《长春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获得硕士学位,需符合以下标准。

第一,申请人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第二,具备较好的学术素养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第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第四,按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完成相关课程并修满学分,毕业论文质量达到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可授予学位。在学位授予流程方面,学生在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负责下三年内(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修完规定课程,完成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并顺利通过学位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盲审等环节,且在硕士生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省级及以上学术论文可以申请学位答辩,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方可取得硕士学位。

三、研究方向简介

1.植物学

植物学是研究整个植物界从个体到群落、从宏观到微观的各层次中,生命的活动规律、演化及与环境的关系。研究内容包括植物微生物复合系统改良土壤环境、植物繁殖过程对生态条件变化的影响、主要物种生理和生态适应机理等。植物学与农、林、牧、环境保护等领域有密切联系。

2.动物学

动物学是研究人和动物体的生命活动规律及内、外环境变化对其活动的影响及其机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神经生理学与生理仿生学等,研究领域涉及疼痛和痛觉调制、睡眠机制的调节和仿生生物学信息原理及其机制等,采用免疫组织化学、电生理、膜片钳、行为学观察和离子荧光影像等研究技术,从分子、细胞、组织和系统层面上,探讨内、外源性物质参与动物睡眠活动及其痛觉调节的神经机制。

3.细胞生物学

细胞生物学是应用现代物理学、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的方法与概念,从显微、亚显微及分子水平上研究细胞形态结构、生理机能、生活史、细胞与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以及在整个细胞生命活动过程中的信号转导途径等基本问题。从细胞水平研究真核生物基因组遗传信息的复制、转录、翻译和表达调控的规律。主要研究内容包括肿瘤细胞转移的分子机制、肿瘤细胞的分化诱导、染色质表观遗传修饰(DNA 甲基化、组蛋白乙酰化和甲基化等)在基因表

达调控中的作用以及染色质结构动态变化与基因转录活动的关系等。

4.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是生命科学的基础和前沿学科,也是数理科学与生命科学的交叉学科。研究内容包括从分子水平探讨生命的本质,研究生物体的分子结构与功能、物质代谢与调节;以极端酶研究为核心,利用基因工程技术进行酶的“定向进化”以及开发具有特定功能的DNA 聚合酶;进行多糖等生物分子的功能研究,并将其应用于药物及食品开发。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 年。

五、培养方式

1.采取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组配合导师对学生进行全面培养,发挥集体培养的优势,负责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订和指导

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及品德教育等。

2.研究生科学研究训练及创新能力的培养采取定期组内学术讨论会制度(简称定期组会制)。定期组会制的形式分为由导师主导的研究小组组会和由导师组主导的方向大组组会。

导师需每学期定期组织召开至少8 次组会(新生第一学期需参加至少4 次组会),组会的研讨内容分为研究生的专业课程学习汇报、专业文献学习汇报、实验或课题研究汇报、论文进展汇报、头脑风暴式自由讨论等。导师通过定期组会制对研究生进行常规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和指导,培养学生归纳文献的能力、锻炼学生学术质疑的本领、提高学生对科研的严谨态度、学术兴趣、学术道德等。

3.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培养独立的科研能力。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须达到《长春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规定的相关成果要求,方能申请

学位论文答辩。

五、课程学习

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方向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必修环节。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4 学分,包括学位课程21 学分、非学位课程8 学分以及必修环节5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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